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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融资融券规则 大连股权交易中心开通新三板“绿色通道”

发布日期:2024-08-02 10:25    点击次数:137

股票融资融券规则 大连股权交易中心开通新三板“绿色通道”

本文转自:大连日报股票融资融券规则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邵海峰)近日,大连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大连股交,即四板)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即新三板)成功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标志着大连股交新三板“绿色通道”正式开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指引——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型企业申报与审核(试行)》,全国股转公司与大连股交加强创新型企业培育合作,推动制度衔接,共同支持符合条件的大连股交培育企业,通过审核“快车道”,缩短审查时限,便捷高效申请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绿色通道”适用对象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专板培育层企业。新三板“绿色通道”具有以下优势:一是申报前咨询。主办券商及企业可以在正式申报前通过大连股交咨询对接系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书面咨询股票融资融券规则,就企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全国股转系统定位、业务规则理解与适用等问题进行预沟通,全国股转公司5个交易日内答复,主办券商及企业可以据此修改挂牌申请文件。二是优先受理。正式提交挂牌申报后,全国股转公司于2个交易日内优先受理。三是快速审核。全国股转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工作,精简问询内容,缩短审核时限,于5个交易日内进行首轮问询,预计总体审核时间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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